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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内容必须添加标识,国家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9 月 1 日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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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8-1 18:3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IT之家 3 月 15 日消息,据“工信微报”官方公众号,有关部门昨日发布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相应《标识办法》将从今年 9 月 1 日起施行,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,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。
IT之家注意到,相应《标识办法》明确,AI 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,相应标识主要包括“显式标识”和“隐式标识”两种形式。
其中,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,以文字、声音、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;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,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。
《标识办法》提到,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,应当按照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;同时,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;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,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。
▲ 本图系 AI 生成《标识办法》同时强调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、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,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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